2007年12月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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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黑手 规划科长判七年
仇健 瑞检

  本报讯 近日,瑞安市安阳新区建设管委会综合科科长及规划建设科科长洪某,因受贿31万元,被瑞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庭审当天,当地纪委组织了40多名瑞安本地党员干部参加旁听,以洪某的亲身经历教育党员干部。2001年至2002年期间,洪某利用其担任瑞安市安阳管委会(现更名为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科科长及瑞安市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计项目的承揽、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款支付、施工图的审核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311000元,其中最多的一次就收受现金人民币245000元。
    经法院查明,洪某在担任瑞安市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人民币311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洪某有立功表现,结合其犯罪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